《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
二、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三、应将颁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颁发人应签名,做到手续清楚
四、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个科室或个人
产科负责打证,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专人负责
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出生医学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住院记录及产妇的签字打印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产房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和归档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编写案卷目录,库存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
产房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存档,永久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1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副和存档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法律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碳素笔一次填写,外籍人士的部分信息可用英文
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
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管理加强废证的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要建立废证登记本,仔细登记废证编号、作废原因、登记日期、相关信息,并在三联上分辨标识作废,上报上级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产房信息统计、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
根据上级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当年申领数、首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