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承包经营协议书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秉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现就出租车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车辆为 公司 爱丽舍牌燃汽两用出租汽车,甲方保证承包车辆在发包时性能良好、部件齐全、营运证照完备,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道路行驶和车辆公路客运经营的强制性标准
乙方在承包时,应检查承包车辆的车况并校对车辆营运证照,发现车辆不符合道路行驶和客运经营强制性标准的可以要求甲方调整
乙方接受承包车辆,视为乙方认可承包车辆符合道路行驶和客运经营强制性标准
二、乙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卡,并持有客运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租车服务资格证件等
甲方在发包车辆时,应核对乙方正、副班司机的驾驶证件和服务资格证件
甲方将承包车辆交付乙方经营,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驾驶和服务资格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为每月 元,由乙方每月的 按时向甲方支付,不得拖欠或拒交
如拖欠时间超过 5 天,按 200 元每天计算滞纳金
若连续拖欠30 天,视乙方违约
五、乙方在承包时,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万元的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承包车辆损坏、证照遗失、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全权由乙方自行处理
甲方尽可能协助乙方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保证金在承包经营结束乙方交还承包车辆时,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下,由甲方分两次退还给乙方,合同终止之日,退还 80%,剩余 20%,一个月以后退还
保证金在承包经营期间,不讲付银行利息
六、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自行独立承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上述经营成本包括:承包期间车辆行驶所需燃油费用、承包期间车辆维修费用、承包期间道路通行和停车费用、乙方人身或意外损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