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第一条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提倡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治疗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条 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第三条 职责:各病区负责对本病区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
随访负责人:实行主管医生和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制度,以“谁主治、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随访时间及频数: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
第五条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
第六条 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
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 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
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而定
第八条 随访时,随访医师应认真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判,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第九条 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第十条 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 当患者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知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吵
第十二条 科室要建立出院病人的随访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职业、科室、经管医生、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经管医师负责填写
第十三条 病区必须建立随访登记本,随时记录随访情况,对随访中顾客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事实记录
随访要求:1
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关工作人员应要求病人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
科室必须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