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工程配套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总体要求,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三同时"内容《安全生产法》第 24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在立项、进行可行性讨论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从业人员和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讨论报告;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审查批准单位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安全标准、法律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三、责任部门“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的责任部门为各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部门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四、“三同时”管理流程1、根据“三同时”管理要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的各个阶段和进度,组织召开可行性讨论审查会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竣工验收等会议,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需求部门、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2、在组织召开可行性讨论审查会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之前,项目设计单位应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情况、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实行的具体措施,提交专题资料报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在会上由项目设计单位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及单位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安全问题及实行的具体措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安全仔细审核把关,提出明确意见,并在会审会议纪要中明确.3、相关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中,要仔细做好会议记录工作,相关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并留存备查。五、会议审查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