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适应建筑业市场,充分发挥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自的职能,法律规范分公司管理水平和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XXXX 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项目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主要编制依据为: (一)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法律规范、规程、条例。 (二) XXXX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印发的《施工项目股份化经营通知》、《施工项目内部文明施工场地评价管理办法》、《施工现场品牌形象实施手册》、《建筑工程依法合规施工管理办法》、《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施工项目经理诚信考核办法》等。 (三)XXXXXXXX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印发的《工程项目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第四条 分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控制。第二章 项目组织机构第五条 项目组织机构成立(一)成立条件: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公司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其他特别情况经公司讨论同意后,组建项目组织机构。(二)成立程序: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分公司向公司提交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申请→公司选拔项目领导班子人选→下达项目组织结构成立和人员任命文件→公司派驻相关人员。\(三)项目领导班子组成: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四)项目领班班子任命原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提名,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五)项目其他管理人配备原则: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由分公司提名报公司批准。(六)人员任命文件:分公司在项目进场之前,向公司工程技术部提交成立组织结构申请,申请内容包含拟组建项目部的人员名录,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行政部审核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项目组织机构成立及人员任命文件.第六条 人员配备(一)分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开展项目部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合同计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测量员。(二)项目部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任职资格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满足建设单位对合同履约的人员要求。(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