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施工管理重大失误处罚规定第一章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重大失误处罚规定 第二章 分包合同统计报量、付款、结算管理规定 第三章 周转材料使用规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第五章 施工垃圾管理规定 第六章 施工人员住宿管理 第七章 施施工场地点人员出入管理 第八章 施施工场地点车辆出入管理 第九章 处罚实施管理 第十章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第十三章 质量专业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材料用量 11
1 本工程用主材(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用量依据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分析用量,由甲方提供,乙方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并对用料的合理性负责; 11
2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通过计算后共同确认用量,由甲方提供,乙方在此用量内限额使用;对于洽商及设计变更根据发生按实调整; 11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带出场外
4 甲乙双方对乙方施工使用材料分为结构部分(士 0
000 以下部分结构完成后;士 0
000 以上部分)装修部分进行耗量核对并文字确认,工程完工后进行汇总 ,假如乙方超耗,乙方应承担超耗材料款
5 乙方要设一名专职材料员,负责与甲方材料部门配合,进行计划限额领料、材料管理和每月的材料成本核算,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管理约定见合同附件三《材料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文明施工 12
1 整体要求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场地标准,乙方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文明施工管理
2 乙方必须根据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场地的标准和甲方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在指定地点按不同规格将材料码放整齐,做到合理用料,活完料清(含生活区),并保证其施工区域(包括甲方划定由其负责的门前三包施工区域)达到文明施工场地标准;乙方应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