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进场需报资料一、分包单位进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看原件,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5.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专职安全员按人数配备 50 以下一名,50 至200 人二名,200 人以上按 5‰配备
按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50 人以上的班组设 2 名兼职安全员,并上报兼职安全员登记表
每 10 人设群众监督员一名,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6.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施工前三天上报并做为安全教育的依据
临时进场人员必须提前上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
7.进场特别工种操作证复印证,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8.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劳务合同同步进行
9.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试卷,项目部安全教育三日内
(三级安全教育为项目部级、分包队级、班组级)
专业分包应自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报项目部备案
10.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1.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文件二、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技术部提供如下资料1、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2、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深化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
3、向总包提交工程变更及洽商单、技术检验报告、材料及半成品的试验与检测、技术问题处理、相关法律规范规程、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
4 、提交科研攻关,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新技术、新工艺试验及技术培训的相关资料给总包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办法A
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并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共同签字认可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施工做法改变或施工条件变化而需要修改,提出单位应办理技术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