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1、填写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
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
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二、变更合同价款的注意事项(一)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符合规模规定者),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若工程量偏差超过15%,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费调减
(二)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国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该种情况有仅仅在可调价格合同中的调整因素中提出,其余合同形式下的调整因素都由双方的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劳动法的改变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
此类风险是承包人难以预料的,应该纳入发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不管合同类型如何,合同价款都应该做出调整
(三)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调整是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而且是按照实际竣工图所示的工程量给予调整
该条款表达的意思是原合同内约定的工程量只是概算,并非最后结算的依据
比如,原合同约定需完成100吨的钢筋制安工程量,但实际竣工时经计算发现实际完成了110吨的工程量,那么,结算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