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室验收的办法及评分细则一、基本条件创新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模范带头人:创新工作室主要依托劳动模范中的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三晋技术能手,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手工艺大师
创新工作室以该带头人名字命名
2、有骨干团队:以一线技能人才为主体组成技术骨干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 3 人
3、有场所设施:有开展活动所需的独立、固定场所和配套设备,购置必要的专业资料
4、有活动经费:所在单位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创新工作室活动的开展
5、有规章制度:有完整、成文的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有计划目标: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相应的工作计划
7、有台帐记录
创新工作室有法律规范完备的台账,全面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流程、攻关项目、创新成果、考核考评情况等
创新工作室一般设在工作室带头人所在单位,同时也鼓舞跨单位申报创新工作室,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带头作用
可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建立,发挥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优势
二、主要职责1、组织技术攻关
积极围绕岗位、企业、行业技术难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开展技术攻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每年完成攻关项目不少于 3 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少于 10 项
2、加强人才培育
恢复、发扬师徒培育传统,制定培育计划和目标,实现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发挥辐射效应,定期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为职工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叫响“职工技术培训请到创新工作室来”的口号,着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
每年培育青年技术骨干不少于 2 名,公开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3、开展创新活动
组织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新标准研发推广等活动,注意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应用率,针对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每年制定创新计划;每三年至少有 1—2 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