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协议书甲方: 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净利分红(红利):指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年度营业净利收益划分,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协议分红者仅享有参加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此红利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乙方可得分红为甲方年度净利润总额达到 300 万以上的利润的 12%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
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为 5 年期限,乙方在职期间享受每年净利 12%的分红权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享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自动放弃分红的权益,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 3、4 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情况将授予乙方的 万股权进行增加或减少,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分配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