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办法1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的分级管理、安全交底及告知,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确保作业法律规范、有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库区及委外的相关危险作业审批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危险作业在库区从事作业风险较大的相关活动,应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3。2 动火作业 指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直接或间接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明火的临时性作业。3。3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或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4 受限空间作业 指各类封闭的塔、罐、锅筒、管道、及地下室、阴井、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作业.3.5 临时用电作业指根据生产、维修、施工等需要,短期使用临时电力、照明、实验线路(电压为 380伏及以下).4 职责4。1 值班领导 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4.2 安全科1)负责库区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对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完善.2)负责库区危险作业现场勘查、审批。3)负责库区危险作业管理和活动的监督检查。4)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5)负责对作业承揽方的资质进行审查.4.3 危险作业实施部门1)负责对危险作业活动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交底。2)负责危险作业活动的直接管理工作,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5 工作程序及要求5。1 危险作业流程5。1。1 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组织实施作业。5。1.2 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作业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安全科审批。5.1。3 安全科在接到申请后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勘查,符合作业安全条件后,签署意见,并上报值班领导批准。5。1.4 安全科对参加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教育。5.1.5 安全科负责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全程监管。 5。1。6 危险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安全隐患,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送安全科存档备查)。5。2 动火作业要求5。2.1《动火证》一式两份,安全科和作业实施部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5.2.2 作业实施部门应做好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动火点与设备、容器、管道、储存物资间须加堵盲板彻底隔离,避开任何易燃易爆及窒息性气体的来源,四级风以上不准在室外动火作业。 5.2.3 动火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