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规章制度:一. 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1. 上岗前未化妆/衣着不整,每次每项经济处罚 5 元;2. 发型凌乱/刘海过长(标准:女员工发型或短发,或盘起;男员工头发不能过长,不能扎辫子,不能奇异造型),每次每项经济处罚 5 元;3. 饭后未补妆(口红),每次经济处罚 5 元;二.服务法律规范1. 宾客至前台,员工无问候声,无微笑者,经济处罚 5 元;2. 未在三声内接听电话或未自报家门,每项各经济处罚 5 元; (除高峰繁忙时段,可酌情考虑);3. 双手递物接物,违者做经济处罚 5 元;4. 未指引或指引错误,致使宾客走错电梯,违者做经济处罚 5 元; 5. 与客人交谈时未使用敬语,经济处罚 5 元;(譬如:请,您好,谢谢,对不起等等)6. 服务欠缺主动性,积极性,经济处罚 5 元;7. 因语言,行为不当受到客人投诉,经济处罚 20 元;8. 宾客入住或退房未使用专业敬语 (祝您住店愉快/恭候您再次光临),做经济处罚 5 元;二. 业务技能1. 业务技能出现的差错,每一项做经济处罚 5 元;2. 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每一项做经济处罚 5 元;3. 漏 C/I,C/I 错误,致使房态不准确者,罚款 200 元;4. 漏退房间或账务出错,导致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费用;5. 免费升级房,需入住经办人将住宿单交至前台主管或店长签字,并电脑做好备注,如未执行者,自行承担差价费用。三. 考勤1. 未按规定到岗,迟到 5 分钟以內,处罚 5 元,迟到 10 分钟以内,处罚 10 元,迟到 30 分钟,按旷工处理(以上情况如事先请假除外);2. 未向部门主管//经理请示,无故早退或擅离职守者,经济处罚 10 元,时间长达半小时或以上,经济处罚 20 元;时间长达1 小时以上,当日即算旷工(扣除全勤及三日薪资)。四. 劳动纪律性1. 上班时间携带手机至营业区域内应调至静音/振动/关机,除充电必须放置在抽屉内, 另外,如在营业区域内使用手机(严禁拔打电话.发短信。翻看手机等等一切与手机相关的行为,除客人需开票,与工作有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手机),如有违者做经济处罚 5 元;2. 严禁扎堆聊天,违者做经济处罚 5 元;(沟通工作或师傅带徒弟传授技能除外);3. 培训期间未向上级领导请示,迟到 5 分钟以內,根据 5 元处罚.迟到 10 分钟以内,10 元处罚(1 元 1 分钟)。不到者且未提前一日请假者,做经济处罚 20 元;4. 严禁使用酒店电话机拔打私人电话,如有特别情况需拔打,时间需控制在 3 分钟以内,否则做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