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甲方(物业公司):乙方(物业买受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乙方入住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四年,自签订之日算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代表全体业主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定新的《物业管理合同》止。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与服务标准以下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涉及到维修、养护等质量问题由保修方承担责任,甲方只提供常规物业管理服务: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前厅、平台、楼梯间和机房、水泵房、走廊通道等。制定维护和管理计划,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维修,提前书面告知禁止限制事项有效控制和劝阻改变结构行为,严禁占用公共部位,对破坏、改变外立面坚决制止,管理、劝阻、制止无效的,申请政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干预,直至诉至法院。二、房屋公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公共的水泵、监控系统、雨污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管道、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制定维护和管理计划,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分类分项建档,严格按技术法律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三、公共秩序维护1、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区内的公共安全防范事项和环境秩序管理;2、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大件物品出入实行登记和业主带送管理制度;3、对重点部位每 2 小时巡查 1 次,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4、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装修劳务人员一律凭证出入,访客实行登记管理;5、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喜庆、节日可在指定位置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治安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实行相应措施;6、通过监控等技防设备,快速有效的控制和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四、交通秩序管理1、所有机动车辆凭卡进入小区,根据规定路线行驶,在划定的泊位停放,发现违规及时劝阻或制止;2、禁止 3 吨(含 3 吨)以上货车和 16 座(含 16 座)以上客车进入小区,特别情况须经物管中心审批;3、外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指定的泊位点停放,根据规定交纳临时停车泊位费;4、影响卫生的车辆应该在小区外冲洗洁净后方可进入小区;5、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6、车辆进入小区,时速要求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