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确保本部门各项会议的正常进行,法律规范会议秩序,提升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以及会后内容的及时传达和执行;第二条 会议管理规定:1、会议形式:周会 2、会议安排及性质:周会:每周二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及其本周计划;3、会议准备:(1)文员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2)所有参会人员须准备好会议笔记等相关资料及其发言内容;(3)文员在会议前做好签到(签到表可用培训用的上课签到表),统计到会人员和人数等工作;(4)参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规定的时间提前 5 分钟到达会场,若有特别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必须提前 1 小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对其处罚(会议迟到一次给予10 元处罚,无故缺席给予 20 元处罚)4、会议期间:(1)文员做好会议记录;(2)会议中,参会人员应做到精神饱满、积极发言、实事求是、严肃仔细,主持人应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3)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若有重要电话接听,可在得到会议主持人首肯后,方可离开会场接听;(4)参会人员不许无故中途离开,若有特别情况需得到会议主持人的认可方可离开;(5)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可做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情;(6)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需整理桌面,凳子归位,方可离开.5、会后工作:(1)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应整理好会议记录并在第二天将会议记录呈报董事长;(2)会议结束后,参会者需对会议内容要仔细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部门主管将会不定时作督查,对会议要求和规定未按时完成、答复的或执行未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