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制度一、文件档案管理办法1
公司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文件形成后,由公司领导批准发布
属于秘密的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通知、公告、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
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的,须经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按发文流程负责行文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登记
签收后应及时报送,不得积压迟误
外来文件需批示处理的,应报请公司上级领导批示处理意见
机密文件复印、传真、扫描和借阅,均须得到公司领导许可
文件的立卷存档
立卷存档文件范围包括:公司重要通知、公告、汇报、领导重要发言材料、先进事迹、重要活动宣传材料、建筑图纸、设备资料及外来重要文件等
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二、合同管理办法1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和促进业务的健康进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我司各级部门在与其他民事主体交往过程中签订的,用来设立、变更、终止各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并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类合同、协议
包括由我司向其他民事主体出具、或其他民事主体向我司行出具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函、保证书(保函)、声明书、证明书、确认书等法律性文件以及民事主体之间的备忘录、意向书等
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承担相应业务合同的起草、谈判、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以及纠纷处理;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合同档案
合同的填写应法律规范
不需要的空格要以斜线划去;合同必须注明生效时间和签署时间;合同正式签署后如有修改变动双方应签章认可;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对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总经理签署,不是总经理的,必须有授权书
所有合同签署前须交相关法律部门或人员审查,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