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一)实行分类考核,统一评定等次
对科级干部和科员实行分类考核,考核汇总工作由办公室组织组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考核工作会议讨论统一确定等次
(二)进行全面考核,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把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遵守制度等方面作为考核的重点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特别优秀表现给予适当加分
(三)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公平公正
考核过程中,充分尊重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意见,在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和组长进行评分,综合为考核总分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统筹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考核方式总分 100 分,实行工作人员民主评议,组长、常务副主任、主任评分和其他表现加分、扣分的方式确定考核总分
具体评分办法:得分=全体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得分×15%+组长评分×15%+常务副主任评分×30%+主任评分×40% —扣分+加分
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考核工作会议,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内容自身学习、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完成工作量、工作质量、遵守制度等七个方面
具体扣分、加分情况如下:(一)自身学习(10 分)基本要求:仔细参加规定的各项学习活动,积极自学,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学透一些
(1)对学习要求不够重视,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扣 1 分;(2)未深刻领悟和把握上级文件精神,造成工作失误的,扣 1 分;(3)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内容和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不熟悉,造成工作被动的,扣 1 分(二)工作态度(10 分)基本要求: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态度端正,仔细负责,工作积极主动
(1)工作被动应付,得过且过,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并被领导指出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