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办法及制度一、印章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的印章是公司重要无形资产,它既是经理部行使政令的权利标志,又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信记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严肃政纪,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印章的制发、启用1、 印章的刻制、启用,采纳下管一级的原则
2、 印章制成后,由上一级行文发启用通知,并将印章下发使用单位、部门,通知下发后,使用单位方可使用
3、 经理部不得私自出据证明,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刻制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保管1、 印章的保管由项目总经理、项目常务副总经理设专人保管
职能部门的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
2、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具有保密观念
3、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的正常、准确使用和存放安全,防止印章的滥用、盗用和遗失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1、 公文经主管领导签发成文后用印
2、 合同、契约、约定、授权书等据有法律责任的重要文函,以及证件、申请表、各类报表等用印必须经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 各类便函、介绍信、证明信等一般日常事务用印,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重要事项须由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4、 办公室建立用印登记薄,严格履行用印批准手续,用印前须批阅用印内容,不得盲目盖印
公文应保留领导人签批的原件;合同契约等应保留一份文本归档;授权书、便函、介绍信等留有存根,存根与发出件内容必须一致;不需留存根的资料的要如实记载用印情况
5、 禁在未经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签字的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空白介绍信及空白纸上盖印章
确属特别情况,必须由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并履行登记手续
经办人妥善保管,未使用的盖有印章的空白信函纸应及时交回印章保管人员
各类公章使用时必须盖在有文字处,如落款名称、日期、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等,不得在空白处盖印
第四章 印章的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