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办公大楼管理,法律规范办公秩序,营造舒适、优美、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 办公秩序管理第一条 办公大楼全体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要做到仪表洁净,着装整齐,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言谈得体,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
第二条 办公室内,桌椅及桌面各种办公用品、物件应摆放整齐,法律规范有序
办公桌面杂乱一次扣 50元
第三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 15 分钟内扣 100 元,超过 15 分钟算旷到
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和进行扑克、下棋、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第四条 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和正确使用办公楼内各类公共设施
办公楼的公共通道、走廊、大厅不准堆放杂物和废旧物品
保持墙面洁净,不得污损墙面,不得在墙壁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钉挂物品或破坏墙体结构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第五条 办公楼严禁收购废旧物品人员、推销人员等进入
第六条 办公楼门卫实行员工带班值班,即由一名工作人员带领一名保安在办公楼大厅值班
值班人员由综合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员轮流排班,值班人员于工作时间前 1 小时到岗,下班后 1 小时方可离开
如发生无关人员闯入办公大楼并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值班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作出处理
第七条 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
第八条 各部门下班前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风工作,确保安全
发现 1 次未锁门关窗户及切断电源,追究当日值班人责任,罚款 50 元
第三章 水、电管理第九条 节约使用水、电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使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要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发现 1 次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 50 元
第十条 对下班后不关灯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罚 50 元
第十一条 大楼内各种水、电、电话、网络等线路,不得任意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