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办公生活用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施工生产顺利完成,改善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向社会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实现项目部(指挥部)驻地建设管理的标准化和法律规范化,依据标准化施工场地后勤管理标准和公司三工建设有关文件,特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指挥部)
第二章 项目部(指挥部)建设标准第三条 项目部(指挥部)临时建设占地面积标准,根据项目施工组织和选点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第四条 项目部(指挥部)建设临建房屋标准(一)临建分类:按临建的用途可划分为办公、生活和生产三大类
1、办公区临建是指项目部为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而建的各部门工作室,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试验室等
2、生活区临建是指项目部为管理层人员及内部专业施工队人员提供的生活设施
包括职工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室、商店、临时招待所、行政库房、厕所等
3、生产区临建是指项目部为进行项目施工所必须的生产性临时建筑
包括料库、料场、搅拌站、预制场、加工厂、变压器、配电室、发电机房、制配车间、工具库、小设备存放库、油库、停车场及警卫室等
(二)临建房屋采纳的结构类型:临建结构类型分为简易砖房、彩钢板房、能周转使用的定型钢板或隔离栅等
不论实行那种形式临建结构,要确保安全法律规范,防火防盗,必要时到当地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同时也要因地制宜、经济整齐
(三)办公区房屋建筑面积标准1、办公区房屋每间建筑面积一般采纳 18m2为宜
2、项目部(指挥部)党政领导办公室面积一般不能超过36m2,项目部(指挥部)副职一般不能超过 18m2
项目部其他工作人员实行综合办公的方式,其人均建筑面积不大于 6m2
会议室、接待室视具体情况,一般不能超过 72m2
3、项目部各部门办公面积应根据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及工程量的大小确定,房屋间数可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