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能阳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加班、考勤、请假、休假制度一、 工作时间 (一) 标准工时 1
为保证员工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以保障身心健康,公司规定员工平均每天工作 8 小时,每月工作 26 天
工作时间不包括用餐和加班时间
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从上午 8:30 到下午 5:30,含 60 分钟午餐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
公司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纳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 限制延长工时 1
同一工作日内延时工作达 1 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半天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报请直接主管审核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排换休、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国家有关规定
每个工作日超过 8 小时或每个工作周超过 40 小时: 周一至周五: 每小时工资的 150% 周末休息日: 每小时工资的 200% 法定节假日: 每小时工资的 300% 3
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需要,在与员工协商后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如无特别原因,应予同意
员工每月超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上限
为保证怀孕期和哺乳期女员工拥有充分休息和培育后代的时间,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公司不安排其加班
女员工怀孕 7 个月或以上或正在哺乳期的,公司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5.加班调休 加班员工可以不领加班费,可以以调休代替,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凡调休员工均应提前一天填写《调休审批表》,并级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批
调休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它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未经主管指派或事先书面同意的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