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车间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随着公司的进展,车间原有培训制度不适应新的要求,为了保证车间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满足公司进展的需求,车间经过管理人员的仔细讨论,制定以下培训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车间全体人员3 内容3
1 证件管理3
1 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前由安全员向劳人处提出发放安全作业证申请,办理安全作业证,未提出申请或由于本人原因未及时办下安全作业证,罚安全员每人次 100 元
2 安全作业证丢失、破损或作业证到期,由本人提出补办或复审,安全员办理,补办证件每证 20 元,在持证中工资中扣除;安全员未及时办理,每人次罚款 100 元
3 每月 20 日前,工艺技术员将本月需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作业证发放申请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后上交劳人处,不按此规定执行每人次罚工艺技术员 100 元
4 车间新进临时工经相关教育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办理进入生产岗位操作人员的作业证,每人次未办理罚安全员 100 元
5 根据岗位持证要求,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证,由安全员提出办证申请,送职能处室审核,经上关单位组织培训、取证,不合格者有关费用自理;安全员不能及时提出申请,每人次罚款 100 元
6 上岗证、特种作业证丢失、破损或作业证到期,由本人提出补办或复审,安全员办理,补办证件每证 20 元,在持证中工资中扣除;安全员未及时办理,每人次罚款 100 元
7 安全员、各专责对岗位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实,劳人处与标准化办公室在抽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例无证、过期或人、证、岗不符者(以部门提供 ERP 系统中岗位为准),罚安全员、各专责每人次 100 元,持证人 100元
1 安全培训3
1 车间新分配的人员、外来学习人员、临时工新进人员及请长假复工人员,由安全副主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