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管理1 目的为了预防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3 职责与权限3.1 安全生产管理部3.1.1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3。1.2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审批;3。1。3.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土作业情况,如发现有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动土作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停止作业,并根据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节轻重,予以处理;3。2 动土作业负责人3.2。1 动土作业负责人对动土作业负全面责任;3.2。2 动土作业负责人必须在动土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边情况,参加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3。2.3 动土作业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3。2。4 动土作业负责人负责与动土作业有关事项的协调、调度,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3。2。5 作业完成后,动土作业负责人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待完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3.3 动土作业人员3。3.1 动土作业人员应根据动土负责人交代的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动土作业;3.3。2 动土作业人员应逐项确认落实动土负责人交代的相关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3。3。3 动土作业人员对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有权拒绝作业,当达不到规定的动土作业条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3.3.4 动土作业人员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核对《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土作业,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3.3.5 动土作业人员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动土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土作业。3.3。6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作业前的标识,严禁无明显标志动土作业3。4 动土作业监护人3。4.1 动土作业监护人应由动土作业负责人和动土作业所在区域单位负责人各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有经验、掌握消防知识、了解作业区域情况、具备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人员担任;3.4。2 动土作业监护人负责动土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3。4.3 动土作业监护人在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动土作业所在区域单位车间安全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检查动土作业现场的情况并逐项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4.4 动土作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