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法律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领取、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原则1、生产管理中心作为劳保用品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办法》、《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起草、修订;负责《劳保用品需求计划》编制;负责各部门及单位劳保用品领取台帐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
2、采购部为劳保用品采购部门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工作;采购部库管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与出库发放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劳保用品需求计划》进行发放
3、 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四、工作流程1、每月 1 号(遇节假日顺延)人力资源部向生产管理中心提供公司各部门及单位人员名单
2、每月 2 号(遇节假日顺延)生产管理中心根据人员名单及发放标准编制需求计划
3、每月 3 号(遇节假日顺延)需求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每月 5 号(遇节假日顺延)经审批完结的劳保用品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
5、每月 8 号(遇节假日顺延)采购部库管依据《劳保用品需求计划》进行劳保用品发放,各部门及单位指定专人领取,填写《劳保用品领取记录》领取人签字确认
6、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发放领用情况
五、管理要求1、月度劳保用品仅限当月领用,不得跨月累计领用,过期不予发放
2、非固定数量劳保用品按需领用,由部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按月申购,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3、公司集体劳动时由劳动组织部门据实领用劳保用品
六、劳动用品报废、更换1、 在使用、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
2、 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高压装备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以旧换新,人为遗失、损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