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法律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领取、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管理原则1、生产管理中心作为劳保用品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办法》、《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起草、修订;负责《劳保用品需求计划》编制;负责各部门及单位劳保用品领取台帐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 2、采购部为劳保用品采购部门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工作;采购部库管负责劳保用品入库与出库发放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劳保用品需求计划》进行发放.3、 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4、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四、工作流程1、每月 1 号(遇节假日顺延)人力资源部向生产管理中心提供公司各部门及单位人员名单。2、每月 2 号(遇节假日顺延)生产管理中心根据人员名单及发放标准编制需求计划。3、每月 3 号(遇节假日顺延)需求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4、每月 5 号(遇节假日顺延)经审批完结的劳保用品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5、每月 8 号(遇节假日顺延)采购部库管依据《劳保用品需求计划》进行劳保用品发放,各部门及单位指定专人领取,填写《劳保用品领取记录》领取人签字确认.6、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发放领用情况。五、管理要求1、月度劳保用品仅限当月领用,不得跨月累计领用,过期不予发放.2、非固定数量劳保用品按需领用,由部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按月申购,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3、公司集体劳动时由劳动组织部门据实领用劳保用品.六、劳动用品报废、更换1、 在使用、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2、 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高压装备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以旧换新,人为遗失、损坏,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3、 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管理、 拆洗修补,如有遗失、损坏,半价赔付后重新发放(如:工作服)。4、劳保用品因公严重损坏,且无法继续使用。由本人申请、车间证明、公司核实后给予补发。七、本办法及标准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可根据需要每半年调整一次,最终解释权归生产管理中心附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附 2:劳保用品需求计划附 3:劳保用品领用记录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序号物资名称需求周期生产管理人员操作工机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