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备案表施工单位: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号: 二 标监理单位:丽水市丽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 号: 浙路(GL)10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监制致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我方拟将本合同段的以下专项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资格条件经自查符合规定,分包合同已经双方协商一致,现上报分包人情况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等资料,请予以审查备案.附件:1.承包人自查情况报告; 2。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含合同附件); 3.分包人资格条件资料:a)分包人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b)分包人注册资金凭据; c)分包人近年内类似工程施工业绩;d)分包人拟投入的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主要管理与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表、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e)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 f)其它材料。 项目经理(签字、公章): 2025 年 月 日 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分包单位名称拟分包工程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拟分包施工工期(年月~年月)隧 道 、 路 基 、 桥梁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527873419.62025.01。15 ~2025.01。20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章): 年 月 日建设单位备案意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劳务合作情况确认表项目名称: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 承包人: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号: 02 劳务合作企业名称劳务合同号人数劳务合作内容劳务合同金额(元)劳务合同备案情况劳务企业资格符合情况温岭市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2LJ-2025隧道、路基、桥梁35278734已备案符合 自查汇总监理核查意见业主核查确认意见注:附劳务合作合同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 工程劳务分包自查报告 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二○一七年二月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关于工程劳务分包自查报告根据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25]685 号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25]253 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 42 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时成立工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