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法律规范劳务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劳务不被他人损害和防止劳务人员对他人造成损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适用范围2
1 适用于公司对非成建制劳务队或零散劳务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对公司使用的资质手续齐全的成建制队伍的安全管理,可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3、公司安全质量部,为劳务安全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3
1 制定劳务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2 督促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并监督检查各劳务使用单位的劳务安全管理
3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报告、统计劳务人员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机关其它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履行业务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4、公司各所属单位(项目经理部\分公司),为劳务人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在全面负责劳务人员的招募、使用与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将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在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上等同于内部职工),仔细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 招募与辞退
劳务人员的招募,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用工单位在招募前,应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操作资格,如身体素养、工种操作能力和操作经历、操作证及其有效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评审和确认
对不符合劳务条件的人员,如 16周岁以下的童工、身体素养不符合劳务安全要求的人员(恐高症患者、癲痫病患者、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孕产妇、在逃犯、无有效操作证的特别作业工种人员等,不能录用
如在使用过程中劳务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或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中途出现不符合劳务条件的情况,则应给予辞退
2 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
为加强劳务安全管理,劳务使用单位应与劳务队伍或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如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或在劳务承包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条款(劳务承包合同执行公司下发的相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