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团 IT 软件事业部劳动合同管理规程2025—6 实施(IT 软件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方正集团 IT 软件事业部(以下简称“IT 软件事业部”)所属各业务事业部/职能部门(含区域)
第三条 管理原则合理合法:本规程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
平等公平:本规程的制定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易于操作:本规程的制定应本着易于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 合同管理第四条 劳动合同种类劳动合同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凡司龄达十年以上,且是业务骨干的员工可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应加强对员工的综合考评,并需经主管业务方向副/总经理最终审批后签订
根据不同用工形式,IT 软件事业部使用的劳动合同书和聘用协议种类如下表所示:种类适用对象劳动合同类劳动合同书(A 类)适于除以下两类人员的其他人员聘用协议书(B 类)适于离、退休返聘人员或顾问,学生外包协议 (c 类)适用于外包类人员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限管理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的约定如下表:员工类别初订期限试用期期限续订期限劳动合同(A 类)应届毕业生3 年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为 90 天;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试用期为 180天;方正班和北京大学计算机讨论所培育的学生无试用期;原则上为 1-2 年
因特别原因超过 2 年的,由 IT 软件事业部总经理审批非应届毕业生≥2 年60 天-90 天聘用协议(B 类)离退休返聘或顾问学生兼职≤1 年无最长不超过 1 年外包协议(c 类)临时聘用 外包人员按协议规定无无注:1、按国家有关规定本科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 1 年; 2、应届毕业生如在公司规定试用期内离司需偿付招接收费
第六条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