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员(岗位编制)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岗位设置、定员方法、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中级以下职员岗位及从事生产、辅助、服务等工作的工人岗位
2 管理职责2
1 人力资源处负责主管职员、责任职员、一般职员岗位设置及从岗人数的审定
2 人力资源处负责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各部门的岗位编制计划,对实施计划进行控制,并定期依据用工需求进行调整
3 人力资源处负责依据公司的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及各类工人的岗位责任,法律规范岗位名称、确定岗位岗级
4 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设计、工艺、生产、设备、安技等部门,对岗位设置 、人员编制进行评价
5 人力资源处负责劳动和工作岗位作业分析、人机利用率的测算、标准化作业、劳动组织的优化组合,为精益劳动力管理提供数据资料和依据
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及管理
3 岗位编制设置原则3
1 以产销定编、因责设岗、一岗多能
2 在确定部门职能职责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岗位职责,依据刚描述的具体要求,按相对独立的工作内容设置岗位编制
3 对于不同部门的不同岗位,根据其工作性质区分类别,客观公正地确定岗位编制
4 根据岗位职责、作业内容、作业性质、作业环境、难易程度大呢感特点,对其岗位的名称、人数、岗级进行甄别和确认
4 岗位编制设置依据4
1 根据公司产品品种、生产工艺、工装设备的变化,工人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定额调整等因素,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同行业标准确定岗位编制、岗位名称、从岗人数、岗位岗级
2 以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大纲作为定岗定编的基础,以劳动定额为测算依据,以员工的体能、生理因素为参考,按出勤率 96%以上作为计算工人岗位编制的条件
3 根据设备开动台数、设备利用率(SPH 值)、开动班次、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