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为法律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三、工作职责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四、管理要求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a。安全帽;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d。安全带;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常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c.合规性原则,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到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资格的定点生产项目部或经营单位购买,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简称“三证一标志”)进行逐一检查和核实;d。质量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