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仲裁案例*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0*)*仲案字第**号申请人:**,女,汉族,(基本概况不详)
字号:广州***经营部委托代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何雁飞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火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该公司员工,(基本概况不详)
第二被申请人: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基本概况不详)
委托代理人:何雁飞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火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律师*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广州**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申请人)、广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申请人)于2004年9月17日签订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于2005年4月19日受理了申请人关于承揽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
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会向第一、第二被申请人送达了立案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材料
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庭前没有向本会提交答辩书
根据仲裁规则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
双方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仲裁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江岚,于2005年5月16日成立本案独任仲裁庭
仲裁庭于2005年6月9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何雁飞、陈有火到庭参加仲裁
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予以裁决
一、仲裁请求与答辩申请人申请仲裁称:2004年9月17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协议》,约定:为了共同办好“价由你定,***数码疯狂派对”活动,甲乙双方经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