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配合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能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结合哈热供热公司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哈热供热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遵循三级管控模式,即华电能源、哈热公司、项目单位按照不同权责实施对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是华电能源、哈热公司、项目单位的共同职责,实行从合同起草、谈判、报批、签订、执行、变更、纠纷解决、结算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工程建设合同可划分为施工承包类合同、物资采购类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
施工承包类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EPC总承包等合同;物资采购类合同包括:甲供设备采购合同、甲供材料采购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等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设备监造、研究试验、技术咨询等合同;其他类合同包括:征地、租地、拆迁赔偿、贷款、保险、等合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哈热供热公司管理的供热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哈热供热公司计划部、工程部是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能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制定哈热供热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建设合同范本的编制、修改、完善与发布;(二)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等情况参加工程建设重大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三)负责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重大合同签订、执行、结算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争议;审批与招投标文件相比有重大修改的工程建设重大合同文件,审批工程建设重大合同执行、结算中的质量、进度、造价等实质性条款变更;对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进行备案;(四)负责对项目单位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合同及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