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范内部人员试用、转正、转岗、晋升与降职作业流程;1
2 明确职务与非职务升迁的通道,提升公司内部岗位之间的可流动性
1 人力资源部负责该本办法的制订、修改和废止;2
2 (副)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审查核准;2
3 人力资源部负责该本办法的监督执行;2
4 各部门负责配合宣导实施
3 定义在职人员在公司内部范围内的岗位或者级别、星级、技能工资等的变化,都称为人事异动;主要分为岗位内晋升(包括试用期转正、到岗位基础值、半年度晋升)、岗位调动、职务晋升与降职、非职务晋升与降级、离职等五大方面
1 试用期规定4
1 所有的新进人员,必须经过试用期的考察,试用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4
2 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各岗位试用期的具体执行将参照《试用期期限表》;4
3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4
4 试用期上班不足十五天员工要求辞职,不给予工资计算;4
5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可随时解聘;4
6 对于特殊的情况,如引进的特殊人员或者熟练工人,可以视情况而定,但须经任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认可;(具体执行将参照《试用转正基础等级表》) 4
2 试用期转正规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考核分为态度、知识和能力三方面考核,态度考核由主管负责,知识考核采用考试的方法进行,能力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演示的方法进行,转正考核一般安排在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一周进行,特殊表现优秀的员工由自己申请,经二级主管批准后,可提前一个月进行转正考核
1 考核的组织程序4
1 试用期到期前一周,试用期员工应上交试用期工作总结至本部门主管
如各项表现优秀的员工欲提前转正,应按提前月份到期的前一周上交工作总结和提前转正申请
2 无提前申请转正的员工,在员工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