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力资本要素在产品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应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纳入一般经济分析的框架中
人力资本要素贡献相对高于物质资本,从而导出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稀缺的生产性要素同样具有产权性质
因此,本文提出必须在尊重人力资本要素贡献的基础上对传统的企业制度创新,以实现国家、企业和劳动者的激励相容
关键词:人力资本要素 企业制度 制度创新 人力资本要素贡献的考察是企业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分配制度创新的基础
只要尊重人力资本要素的贡献,人力资本就可以与物质资本共同构成企业的法人财产,享有企业控制权和收益分配权,解决企业制度的创新问题
同时,生产方式的变革要求各类经济主体加强对现场的驾驭能力、对生产的管理能力和对技术的开发利用能力
人力资本作为上述各种能力的联结点,其独立性和重要性正日益凸显
它在生产中的贡献如何评估与进行合理的补偿,本文试着给出一种符合一般经济规律的解释,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对企业制度进行创新
人力资本要素的内涵 人力资本概念在 1960 年由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率先提出,将人力资本“看作是资本的一种类型,是一种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是投产的产物”
因而,人力资本可以定义为:以较大的技艺、知识等形式体现于一个人身上而不是体现于一台机器上的资本
直接的说,个人具备的才干、知识、技能和资历都属于人力资本范畴
就人力资本的积累构成而言,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先天外生性的人力资本,另一部分为后天努力内生性的人力资本
先天形成的人力资本代表了人力资本的初始状态和数量,可以将其视为人力资本的初始存量,它主要体现在出生成长的环境之上,不能因为人的能动性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生改变;后天努力的人力资本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可以将其视为人力资本的动态流量,它主要是指教育投资、知识技能的获得、人口的迁移和对健康的投资等几个方面,是经过后天努力可以由人的能动性把握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