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抗震轻钢别墅销售合同甲方:电话: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电话:地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节能抗震轻钢房屋(毛坯)产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节能抗震轻钢房屋产品计价方式与价款轻钢房屋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层,总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合同签订后,若轻钢房屋产品建筑面积或使用材料质量发生变化,需另行签订(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本合同所注明价格均为未含税价格,如需增值税发票需额外增加%开票费用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造价金额的%作为定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甲方在乙方材料到达场地时支付总造价金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轻钢房屋结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金额的3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轻钢房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总造价金额的5%,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若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而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能如期向甲方交付轻钢房屋产品,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银行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第三条工程工期一、乙方在收到甲方得预付款后开始建模及进行设计,装配施工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剩余总合同金额的%后开始进行施工
二、由于下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延顺,延顺的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1)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基础、材料堆场、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2)因停电造成停工
(3)不可抗力:指大雨、强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4)甲方代表未对变更、增补等履行签约手续,影响下一个工序的进度
(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
(6)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
未按乙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