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编号:甲方(承包人)(全称): 乙方(分包人)(全称): 根据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 合同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地点: 第二条:变更范围及内容:本补充协议针对编号为 X XXXXXXXX X 的主合同对以下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
(1)原主合同条款:……(2)变更为:……2
1 原合同施工范围:
2 变更范围: (增加 **** 工程施工或者是原合同中 *** 变更为 ***** )
3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达到该项工程内容相应竣工验收标准,具体以单价表中约定为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补充协议价款:约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金为人民币 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税率 %
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第五条:补充协议工期5
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5
2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5
3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日历天
第六条:补充协议单价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且含人工费、甲供材以外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1税费】、规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具体详见下述综合单价表
上述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乙方按照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