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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合同工程名称:有限公司厂区安全防护距离测量委托方:有限公司承揽方: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二月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承揽方(乙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天九镇羊角。第二条测绘内容:有限公司厂区安全防护距离。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城市测量规范》CJJ8-99部级2《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部级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家4《测绘技术设计规定》ZBA75001-89行业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1001-91行业6《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行业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国家8本项目技术设计书第四条测绘工程费:包干:人民币第五条甲方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开始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提出技术要求。2、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为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可能的便利。第六条乙方义务1、合同签订后2天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2天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工期确保测量项目完成。第七条测绘项目原始地形成果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验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误工,则工作日顺延),地块开挖后地形成果也应于挖土工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量任务,连同测量资料与土方计算成果,一并交甲方验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误工,则工作日顺延)。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1日通知甲方,该成果中应包括乙方测量时所用的固定控制点位置及成果,并在现场移交给甲方,以便于甲方复核,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绘成果之日起2日内完成验收。甲方负责验收的组织工作及支付验收费用。第九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1、安全防护距离测量电子报告一份。2、安全防护距离测量报告一份。第十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第十一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1、乙方在厂区安全防护距离测量任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报告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测绘服务款人民币。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超过规定的日期付费,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测量总费用的5%。计算。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测绘服务款的%。计算。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4、因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不准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起虬日内及时通知对方。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交付成果资料结清一切费用后失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七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年月日年月日委托方:(单位公章)甲方代表:地址:电话:承揽方:(单位公章)乙方代表: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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