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伴我们一生的权利一: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案例 1 、 14 岁的张良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被一台拖拉机撞倒,造成脑震荡和小腿骨折,致使张良 3 个月未能到校学习
案例 2 、一名妇女带着自己的宠物狗上街,小狗将一名过路的学生咬伤
想一想:上述案例中青少年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些权利
张良和被咬伤的学生应该怎样做
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要性: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向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法律依据: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开动脑筋 2004 年 10 月 11 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迅速行动,在全国集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为广大中学生和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
针对当前频繁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教育部于 2006 年 6 于 23 日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学期一开始,学校倡导我们过安全、健康的校园生活
老师多次强调同学们过马路要小心,上下楼梯不要拥挤,课间不要打闹等等,有些同学不服气地说:“这都是些小事,老师真爱小题大做
” 老师真的是小题大做吗
我想对这些同学说……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受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