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在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相关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存在的问题,即经理人薪酬分配不合理,公司所有者对经理人缺乏信任,公司所有者与经理人频频出现职权 纷争,现有的公司制度不完善,公司产权不明确导致经理人角色错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实施有效的短期收入分配激 励与长期财产分配激励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有效的经理人市场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律制度等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 公司;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 一、问题的提出 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对管理的呼唤,使得一个新的职业市场正在形成,这就是职业经理人市场。职业经理人是一群不拥有资产,但拥有某一方面的管理能力,包括管理经验和管理专长的公司中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他们通过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努力使资产保值增值。然而,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关学者曾对我国 555 家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收入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总经理年度报酬与每股收益的相关系数为 0.045,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为 0.009,而高管人员持股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则仅仅为 0.0054。由此可见,我国经理人报酬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联度非常微弱,这是导致我国经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的重要原因之一。职业经理人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其权利与义务、责任与道德、激励与约束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二、相关文献综述 关于激励问题——给予经理人以剩余索取权。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认为,在联合生产的条件下,产品是全体成员共同协作劳动的结果,因此,其成员贡献的计量发生困难,成员的贡献与收益不对称,很容易滋生成员的偷懒动机和“搭便车”行为。因此,需要有人监督。但监督人也会偷懒,谁来监督监督者呢?没有人。他们给出的答案是,让监督者自己监督自己。即在产权结构上重新安排,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就是让监督者得到扣除成员工资后的剩余。这样,监督效率越高,其获得的剩余越多。委托人将部分剩余索取权转让给代理人,使代理人收益与公司绩效相对应。这种产权结构的调整可以通过内部的激励来刺激代理人的积极性。从静态上看,尽管由于剩余索取权的分割和部分转让,委托人利益受损,但这是解决代理成本降低的最优办法。从动态上看,由于代理人获取了部分剩余索取权,其经营的积极性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