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日,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手颁布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以下统称为“旧指标体系”),所发布的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层次共32项指标构成,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发展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我国国企效绩评价指标设置开始向系统化、科学化、层次化方向发展
经过两年的实践运用,该指标体系也受到一定的挑战与冲击,学术界的置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指标体系的适用性问题
根据文件解释,该指标体系适用于“境内一般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商业性金融企业”,那么该指标体系对非国有企业的适用性又有多大,不得而知
(2)指标设置存在以下问题:①短期性
该指标体系偏重反映短期财务成果,而忽视长期发展能力
该指标体系仅能反映过去的财务业绩,缺乏前瞻性
③轻视反映无形资产(知识资本)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资本的作用越来越大,但该指标体系缺乏相应指标
④忽视非财务指标
由于非财务指标在计量上的困难性,使该指标体系不够重视对非财务指标的反映
⑤忽视对企业现金流的反映
企业应重视现金取得状况,但该指标体系中仅有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一个指标反映现金流问题,这明显不足
(3)指标权重设置存在以下不足:①方法不科学
采用专家调查法(德尔菲法)确定权重,不够科学;发展能力状况的权重太低,应由18%上升为20%以上
②固定权重不合理
针对指标体系的不同使用者应采用不同权重
③权重方向不明确
有些指标是正向指标,即越大越好,而有些是负向指标,即越小越好,还有一些指标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判断,这样直接加权,从财务意义上无法解释
(4)指标计算方法的问题
一些学者对该指标体系中固定资产成新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损失比率以及指标中平均值的计算提出质疑,如孙玉环学者认为企业的年初和年末数据会有很大波动,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