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前 言中山市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瑞氏生物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山瑞氏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风险性原则 中山瑞氏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
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中山瑞氏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中山瑞氏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
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积极协助原则 中山瑞氏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双方共赢原则 中山瑞氏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长期性原则 中山瑞氏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 则 第一条 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中山瑞氏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中山瑞氏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 代理商经中山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