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汇编1、总则1.1 使本公司的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1.2 对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按照本制度办理;如有与国家法律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1.3 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2、劳动合同制度2.1 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每位员工须经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员工(乙方)自愿受聘,公司(甲方)同意录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定,自签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所签合同终止,重新签定或续签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具体内容见《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2.2 合同生效期间,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2.3 合同条款是双方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合同双方均有提请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权利。2.4 聘用合同的解除2.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单方面决定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员工必须接受,且公司无须做出任何赔偿。2.4.1.1 在合同期限内发现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假,欺诈公司。2.4.1.2 员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失职而对公司造成严重声誉、利益损害。2.4.1.3 员工触犯国家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教、行政拘留和被行政审查的。2.4.1.4 员工故意侵害公司权益,破坏公司声誉,给公司造成损害。2.4.1.5 在试用期不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的。2.4.1.6 违反奖惩制度中规定的严重违纪行为的。2.4.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2.4.2.1 在合同期内,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4.2.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精减,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4.2.3 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的。2.4.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员工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2.4.3.1 公司违反国家劳动安全法令,严重危害员工健康,并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2.4.3.2 公司不履行合同,侵犯员工权益,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薪酬。2.4.4 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