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三环东北段魁岐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三环东北段魁岐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施工任务,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我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安全总监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确保分部施工安全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监理的指示,掌握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验收审批报检制度
第六条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评比活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地安全管理台帐”制度,切实落实“三工”制度,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查处整改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
第七条 切实加强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将外部劳务安全纳入内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
第九条 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 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员工安全达标条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变物品不安全状态,及时治理事故苗头,确保长治久安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第十一条 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目标及指标是:年度轻伤率控制在亿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