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活动室管理制度一、留守儿童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管理员应负责室内一切物品的安全
二、活动室定期接待留守儿童参加活动,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 天,寒暑期适当增加开放时间
三、活动室管理员与各村(学校)留守儿童活动组织者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保持各项活动的正常、有序、安全开展
四、参加活动的儿童应爱惜活动室一切物品,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尊重管理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保持活动室内的物品整洁有序五、严禁留守儿童或他人携带易燃、易爆或易伤害人身的物品进入室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留守儿童活动室图书借阅制度一、为保证图书的安全完整,活动室图书原则上只在室内阅读
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办理借书证,每次限借一本,借期不超过 7 天
二、借书人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画、损坏,否则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负责
读者要爱惜图书,不得对图书污损、圈点,划线、撕毁、注释、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由责任人按实际情况赔偿
三、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一律不得外借,仅供在活动室内查阅,四、借阅人借阅图书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登记并交付适量押金,借阅图书后应按时归还
五、在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爱护书刊,不得大声喧哗
严禁将个人书籍、书包之类物品带进活动室内
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留守儿童活动室关爱活动制度一、建立健全辖区内留守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住址、留守原因等基本情况档案
二、建立与学校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反馈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
依托学校适时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娱乐、健身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三、建立“代理家长”定期议事制度,定期召开代理家长代理监护人会议,共同做好“两保障”、“四管好”工作,即保障留守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保障留守学生人生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管好留守学生品行教育、管好留守学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