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山东省财政厅文件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鲁财企[2007]4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各中心支行、营业部,有关省属企业、驻鲁中央企业: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第3页共8页第2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8页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