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企业资质申请转载一、资质申请、受理、审查和审批(一)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申请1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申请资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可以申请一项资质或者多项资质
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建筑装修装饰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应达到各项资质条件最高的指标
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经资质审批部门批准,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互换
建筑装修装饰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
(二)资质受理、审查、审批1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只授予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
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不授予主营为勘察、设计、工商贸、房地产等非建筑施工的企业,不授予上述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单位,不授予企业集团,只授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资质申请随时受理,各省辖市、各扩权县建设主管第1页共13页部门初审合格同意上报的请示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对同意受理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申报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装饰办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建设厅建管处报分管厅长审批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