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 案 表 项目名称: 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审批部门(签章): 填报日期: 备案序号: 注: 本表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本表一律打印填写
[1]备案序号为各省简称[年度]***号,如:京[2001]001 号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应包括**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区(县):公路等项目应填写起止地点 [3]项目分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填写,细化至二级小类别(无二级的至一级),未涵盖的填“其它”
[4]填写排放去向时,若废水排放口位于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流域及太湖、巢湖、滇池流域的应加以注明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指项目所在地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受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江河源头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的性质、规模和保护目标与项目所在地位置的关系情况
项 目 名 称吉安至安福(山庄)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报告书行业予审意见文号环保审批经办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吉福公路建设经营管理所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建设性质 改建总投资(万元)13498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26412
45项目分类交通立项审批部门江西省计委立项批准文号赣计基础字[2001]363预期开工建设日期2001
11预期投产日期2003
12评价单位名称及证书编号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303 号工程内容概述(含规模、主要原材料、主、副产品及主要工艺等)全路段按二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 80km/h 技术标准建设
54 公里,占用土地 1238 亩,概算金额 13498 万元,土石方量100
73 万立方米,全线共有大桥 1 座,中桥 7 座
公路的工程概况为:新建路段 K0~K9+670 路基宽为 15 米,吉安~安福段k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