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属年度:年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受理专用章):受理税务人员:联系电话:受理日期:一、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二、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本报告表
三、“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四、“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
-1-关联关系表(表一)关联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国家(地区)地址法定代表人关联关系类型A、持股25%B、借贷50%C、高管人D、高管兼E、特许权F、购销控G、受供劳务控制H、家族、亲属、控-2-制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一、“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用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号码
二、“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三、“地址”:填报关联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四、“关联关系类型”:应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3-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