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发生的重要经济行为,均应签订相关合同
合同签署前,应当了解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
资信调查是签约前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活动
资信调查分为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和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项内容
(一)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的制定企业制定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确定调查机构和人员企业在制定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时,首先应当确定企业内部负责调查的机构和人员
一般来说,除了法律部门或者合同协议管理部门外,根据合同协议内容的不同,企业的业务部门也应当承担主要的调查任务
确定调查的内容企业对签约主体资格进行调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分为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经济组织(自然人和领取《营业执照》的组织)
①对法人的资格调查
首先要看其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需了解对方经济组织的法定名称、住所、营业范围、主营业地的详细地址,厂长、经理和董事长姓名等事项以及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
若对方是公司,则还需了解其性质,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中的哪一种,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企图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应予以拒绝
②对公民的资格调查,主要是对公民的自身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③对非法人经济管理组织的调查
在调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资格时,应当调查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于未经核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却以非法人经济组织的名义签订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不能与之签约
④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调查
对方当事人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应当查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
调查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调查其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二是调查其是否具备法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