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联社信贷支农联络员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委托人: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委托事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XX县镇(乡)片的支农联络员
第二条乙方应当向受托片农户大力宣传甲方的经营方针、政策以及办理存款、贷款、汇款、结算等业务的手续及程序,积极宣传信用村(组)建设,促进信用环境改善,提高受托片农户信用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的方针政策家喻户晓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受托片农户的家庭情况、信用程度、还款能力等相关信息,为农户建档评级授信提供依据
第四条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所支持的受托片农户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本村农户因生产经营、建房、生活(婚丧嫁娶)等需要贷款时,在确保放得出1=1去,收得回来的前提下,在甲方对该农户评定授信的贷款限额内,凡经乙方参与评定授信发放给农户的贷款,乙方具有清收责任
第五条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管理农户贷款,做好以下事项:一、协助甲方做好贷后跟踪检查,把好受托片农户信息关,及时反馈农户家庭状况
二、努力协助清收贷款本息,积极催收不良贷款
三、做好受托片农户情况调查,帮助甲方逐户建立健全农户基本情况"经济档案",为其真实性负责
协助做好农户贷款的调查建档、评级授信、年审及贷款管理工作
第六条乙方积极帮助甲方抓好存款组织,动员、组织受托片农户资金存入信用社
委托要求第七条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了解甲方的经营方针及产品
1=1第八条乙方应按甲方委托事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工作,并按月(季)向甲方提供委托信息
第九条乙方应积极履行受托义务,促成甲方与受托片农户建立存款、贷款合同关系,促进甲方与农户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委托期限第十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一年(签订居间合同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