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弱电工程施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弱电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弱电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0267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二层4、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二、乙方承包范围完成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及乙方报价表(附件二)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满足施工图设计使用功能,即交钥匙工程:(1)、视频监控系统;(2)、广播音响系统(平时为背景音乐,火灾时切换到消防广播);(3)、电梯五方通话布线系统。三、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包干价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发包方:该价格已包含设计费(元)、直接工程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不可预见风险费、保险费、施工配合费(2.5%)、税金、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建管费用,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费、设备(材料)的供应、检测、运输、装卸费用、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完成本工程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及责任。设计费(人民币元)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四、工程工期开工日:年月日;完工日:年月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中已包括雨雪霜天、大风、国家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并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完工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五、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2、合同附件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6、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其他来往函件、签证等资料。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甲方指定银行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摄像机、监视器、UPS后备电源等主要设备进场后经抽检符合设备清单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30%(即人民币万元整);竣工验收合格(含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安局验收)提供完备竣工资料(四套)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45%(即人民币万元整),同时退还乙方万元履约保证金;剩余5%(即人民币万元整)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二年),在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则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乙方提供的银行保函在保函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后自动解除。七、质量标准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意见书。八、工期的顺延1、当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但不影响关键线路的,乙方应当自行采取措施,不予延长工期。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1)因不可抗力(按国家规定)事件造成工期延误的;(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⑶甲方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申请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采取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九、甲方责任及工作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代表甲方在相关文件、签证签字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