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代运营服务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恪守履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合作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如需继续合作,须双方沟通再签订后续合作协议。二、服务内容微博平台代运营.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及时的向乙方提供全面相关账号资料及证件,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项目进展停滞并产生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2.甲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姓名:电话:)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3.甲方必须保证微博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博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5。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及时支付费用。6。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相关业务给第三方单位。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提供项目专门负责人(姓名:电话:)与乙方联络沟通,以便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2.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合同内微博代管理服务。3。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博信息。4.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5。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传播、出售给第三方。四、费用结算、付款时间1.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照甲方委托乙方代运营微博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即以淘宝联盟账号:“王小花也有春天”的实际佣金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乙方运营费用,具体标准为:前3个月为测试期,以每月实际佣金的20%作为乙方运营费用。后期如账号收益增长或代运营账号数量增加,微博运营良好,乙方收取的运营费用占比可商讨分成调整。{乙方收益=(月佣金收益-10%淘宝联盟技术服务费)*20%(该比例后期可协商调整)},甲方首次提供代运维微博账号5个,每个博粉丝数:1000000。6月底甲方会再提供5个微博账号给乙方代运营,在此运维期间,甲方承诺会不断的增加微博账号。2。每月21—25号为双方佣金对账日,甲方于23日前将当月实际佣金报账给乙方核对,乙方于25日前核对完毕并于付款日前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每月30号之前付款,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具发票,甲方可顺延至乙方开具发票后3日内支付运营费用。3。合同约定的运营费用不包含延展费用,每延展一项须另核算费用,如需延展须另签属书面合同。4.以上分成占比为合同内项目的运营费用,不含差旅费及其它第三方费用(第三方费用是指甲、乙双方合作期内须第三方加入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商标注册、印刷、差旅、网站空间、域名、广告传播中的版权图片购买等费用),差旅费及其它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负担。5。乙方的收款帐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6.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五、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未开始运营微博时按照约定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必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在乙方运营过程中按照约定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原商定的运营分成占比费用;甲方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除应当支付原商定的运营分成占比费用外,还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元的违约金。2.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的,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一切工作并要求甲方每日按应付运营费用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乙方不履行或延迟履行甲方也可以解除合同!六、终止条例1。在合同期内如无违约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或终止本合同。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须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同时双方将在终止合同前结清所有各笔已发生之款项。2。本合同自合作时间届满且甲方结清乙方所有运营费用后自动终止.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可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七、保密1。甲方提供的全部账号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2。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